新聞稿
屏東分會舉辦113年度第1次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聯繫會議
- 發稿單位: 臺灣屏東分會
- 發稿日期: 2024-06-21
- 新聞聯絡人職稱: 中級專員
- 新聞聯絡人姓名: 方子芸
- 聯絡電話: 08-7529090
屏東分會舉辦113年度第1次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聯繫會議
跨專業領域交流,強化保護服務
為了讓各機關單位的資源連結更順暢,進而完善犯罪被害保護措施,屏東分會於113年6月21日假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4樓會議室,舉辦113年第1次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聯繫會議,邀請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各分局、社會處、衛生局、勞動暨青年發展處及長期照護處等網絡單位一同參與。
本次會議由分會主任委員梁應鐘擔任主席,並邀請業務指導單位臺灣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與會。梁主委表示不管是112年的霧台飛龍瀑布案或明揚大火案,感謝各局處單位共同協助,使保護成效有目共睹,並期望日後能繼續攜手合作,讓屏東縣內的犯罪被害人及家屬得到最好的照顧。而陳檢察長則表示以往社會時常批評刑事政策較偏向保護被告權益,而忽略在暗夜哭泣的被害人及家屬。雖然從前就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但可能欠缺足夠宣傳及統合機制。因此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施行,將各局處單位連結起來,一同為地方上的犯罪被害家屬服務。故本次會議非常重要,集結屏東縣政府警政、社政、衛政、勞政等單位,建構一個快速、有效協助被害家屬的機制,以造福屏東鄉親。
會議首先由分會主任彭惠齡進行近期犯保的全國性業務報告,及修法後之被害補償金新制,使網絡單位更了解犯保的服務與制度,藉此促進保護業務合作順暢。接著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執行秘書林世璿進行業務宣導,介紹心衛中心的服務範圍及業務內容。最後各單位間進行業務交流,分享新發展的業務,並討論與犯保一同協辦活動、教育訓練或宣導之可行性。
藉由本次會議,讓各局處單位齊聚一堂、一同交流,期望未來在所有夥伴積極協作之下,組織一個緊密的保護網,讓犯罪被害保護工作更加周全,緊密網住承受傷痛的馨生人,使其重建新生活,揮別過去,不再暗夜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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