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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分會、法律扶助基金會雲林分會日前在雲林縣綜合社會福利館,共同舉辦全國法扶日活動,邀請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欣儀講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重點,讓民眾更熟悉本法之變革重點,並呼籲勿成為詐欺犯罪被害人。
林欣儀就「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後,地檢署的工作重點,包含案件不漏接、訴訟資訊獲知權、國民法官法案件中對於被害人資訊之蒐集與呈現、修復式司法、被害人權益告知、被害人保護措施、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之變革等進行詳細解說,讓與會者瞭解自身權益,並指導他們在面對法律問題時的應對方式。
林欣儀在現場更進行「打詐宣講」,強調政府已推出 打詐新四法,積極處理國內詐騙問題,其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將詐騙刑責提高,高額詐欺犯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並讓民眾了解五花八門的詐騙型態,希望與會者共同遏止詐騙犯罪,不要成為詐騙被害人。
雲檢表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於去年間修正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 法」,其中第二章保護服務、第三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及第五章犯罪被害補償金等重要規定,均已在112年7月1號正式上路,強化並提升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之保障,彰顯我國人權立國的精神。
雲檢將結合社會各界資源,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分會共同努力,以被害人 及其家屬的需求出發,適切提供被害人及其家屬溫暖有感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