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法及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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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Crime Victim Rights Protection Act

  • 我國於1998年10月1日施行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歷經24年,期間5次修正。
  • 總統府2016年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即是「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為回應社會各界對於改革的期待,法務部於2019年1月7日成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研修小組」。
  • 2021年3月30日,法務部將「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正式函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於2022年3月10日行政院第3793次會議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
  • 立法院於2023年1月7日完成三讀,並於2月8日經總統公布,法案名稱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計修正41條、刪除7條、新增63條,修正後全文計7章、10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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