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Q&A
HomeQ&A
- Q&A:分類篩選
分類名稱 | 問題編號 | 問題與解答 |
---|---|---|
法律事務協助 | Q24080 |
Q:我可以取得加害人的身分證號碼等資料嗎?
A:犯保分會會先瞭解您取得加害人的身分證號碼有何用途,因為訴訟程序的進行,不一定要有加害人的身分證號碼才能進行,若確實有必要取得,待檢察官起訴或法院判決,起訴書或判決書上也會載明加害人(被告)的身分資料。
|
開立諮商輔導證明或評估報告 | Q24079 |
Q:開立諮商輔導證明或評估報告,有何不同?
A:開立諮商輔導證明,只會載明您接受諮商輔導的期間、日期、次數及心理師。若開立諮商輔導評估報告,除了記載您接受諮商輔導的期間、日期、次數及心理師外,也會摘要記載您接受諮商輔導所陳述的狀況,但請放心,心理師會與您討論得揭露載明之事項後撰寫。
|
出具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 | Q19334 |
Q:出具保證書必須是經濟狀況不好的被害人才能申請嗎?
A:不一定。犯保協會出具保證書必須審查案件情形、扣押標的金額的合理性及經濟狀況等,而衡量經濟狀況是瞭解與必須提出的擔保金額對生活的影響,例如標的金額300萬元,擔保金額30萬元,但債權人名下資產上千萬元,顯然就可能沒有必要出具保證書來代替假扣押擔保金;或是債權人雖有資產,但無法立即有辦法提存擔保金,或是一旦提存,將會影響生活,這樣也是可以出具保證書。
|
出具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 | Q23525 |
Q:若可以出具保證書,我可以寫很高的扣押標的金額嗎?
A:扣押標的金額仍要接受犯保分會的審查,犯保分會會就請求標的金額依請求損害賠償項目及金額、減除事項、責任比例等因素評估,於客觀及通常狀況下屬合理者才可以,若主張明顯不合理的標的金額,可能審查會無法通過。
|
聲請修復式司法 | Q23523 |
Q:修復式司法有什麼好處呢?
A:透過對話的方式,當事人可以說出自己的感受及所受的影響,亦可瞭解事件真相,讓自己的疑問獲得解答,也因為當事人可以親眼看到、親耳聽到其行為所造成對方的影響或傷害,比較會願意主動承擔責任;而當事人經過對話,雙方在心理上都能夠對這個事件作一個小結,踏出新的一步。
|
聲請修復式司法 | Q23522 |
Q:雙方當事人常是情緒對立、利益衝突,有可能坐下來談修復嗎?
A:修復式司法,最重要的前提要件是當事人的自願參與,如果有任何一方不願意,就不會開始,修復過程中也可隨時表示不再繼續下去。
|
聲請修復式司法 | Q23521 |
Q:修復式司法促進者由何人進行?
A:由中立的修復促進者來進行。修復促進者通常具備法律、心理、諮商輔導及社會工作等相關背景,並接受過完整訓練。促進者在對話前需分別先和雙方當事人個別見面會談,讓雙方做好充分準備;對話時,則扮演讓雙方都能放心說話的主持人角色。
|
聲請修復式司法 | Q23520 |
Q:修復式司法會要求當事人說道歉或原諒嗎?
A:不會。修復式司法強調關係的修復,經由修復程序進行,當事人會真心道歉或選擇原諒,都是自然發生的結果,修復促進者不會強迫當事人道歉或原諒。
|
聲請修復式司法 | Q23518 |
Q:修復式司法協議達成對當事人有影響嗎?
A:修復式司法程序進行當中,司法程序會暫停;修復式司法不論雙方是否達成協議,促進者都會做成結案報告送回原轉介之檢察官或法院,繼續後續的司法程序,檢察官或法院可參考結案報告內容做一個合適的處分。
|
獲知加害人在監動態 | Q23513 |
Q:申請在監動態後,我覺得不想知道加害人動態,該怎麼辦?
A:如果您已經提出在監動態申請並獲通過,但之後覺得不想知道,您可以向當時受理的犯保分會表示要取消申請,犯保分會會協助您完成取消的手續。
|
加害人假釋陳述意見 | Q23511 |
Q:假釋徵詢的意見會讓加害人知道嗎?
A:不會。您所填寫的假釋徵詢意見,僅作為提供假釋審查委員瞭解您的意見,不會提供給加害人(受刑人)知道。
|
加害人假釋陳述意見 | Q23512 |
Q:申請假釋徵詢後,我覺得不想表示意見,該怎麼辦?
A:如果您已經提出假釋徵詢申請並獲通過,但之後覺得不想表示意見,您可以向當時受理的犯保分會表示要取消申請,犯保分會會協助您完成取消的手續。
|
刑事訴訟資訊獲知 | Q23507 |
Q:車禍被害案件可以聲請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嗎?
A: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聲請,主要適用殺人罪、重傷罪、強盜罪、擄人勒贖罪及性侵害犯罪,若是其他犯罪類型提出聲請,必須是攸關被害人權益而經檢察官或法院認有必要者。
|
刑事訴訟資訊獲知 | Q23508 |
Q:沒有使用電子郵件如何聲請刑事訴訟資訊獲知?
A:聲請刑事訴訟資訊獲知是以電子郵件通知,若您沒有電子郵件,建議可以徵詢家人或親友同意,由家人或親友的電子郵件代收,若確實也沒有家人或親友可以代收,若您的案件是由犯保分會服務中,您也可以請犯保分會協助提出聲請,並由犯保分會協助代收。
|
陪同調解或出庭 | Q23506 |
Q:犯保分會人員陪同調解或出庭,可以幫我發言嗎?
A:
|
調查犯罪行為人或應負賠償責任人財產 | Q19332 |
Q:犯保分會協助調查財產的資料,為什麼不能給我?
A:因為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3項的保密規定,犯保分會對於納稅義務人的財產、所得、營業、納稅等資料,也應絕對保守秘密,但同法第33條第1項第8款規定「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所以,若有必要,犯保分會會協助您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取得執行名義(假扣押裁定書),犯保分會就可以將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之財產所得資料交付給您。
|
調查犯罪行為人或應負賠償責任人財產 | Q23476 |
Q:調查財產所取得的財產、所得清單,包含哪些內容?
A:您向犯保分會取得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之財產、所得資料清單,內容包含以下:
1.財產(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房屋、土地、田賦、車輛、投資等。
2.所得(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薪資、利息、執行、營利、租賃、競技等。
|
調查犯罪行為人或應負賠償責任人財產 | Q23477 |
Q:可以自己向國稅局查調對方的財產所得資料嗎?
A:可以。若您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並取得執行名義(即假扣押裁定書),或是民事判決暨其確定證明書、債權憑證、和解筆錄或調解筆錄等,也可以持該執行名義文件付費向國稅局申請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
國稅局收費標準:每查調1位債務人之1種資料(所得、財產資料分開計算,各為1項)收費250元。經查調結果,無論有無債務人之課稅資料,已繳交之服務費均不予退還。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申請書下載» |
代寫法律狀紙 | Q19319 |
Q:我可以有律師幫我寫狀紙或法律文件嗎?
A:可以。若您是初次接觸犯保,您必須先將您的案件申請犯保分會受理服務,再申請代寫法律狀紙的服務,只要經過申請審查程序通過後,就可以有律師幫您寫狀紙或法律文件。
|
法律訴訟費用補助 | Q19328 |
Q:訴訟過程中,我已向法院繳了一些費用,可以申請補助嗎?
A:可以。如果您的案件符合「訴訟費用補助」服務項目的條件,經過申請審查程序通過後,就可以獲得補助。
|
本月瀏覽人次:15086 | 累計瀏覽人次:470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