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目睹本法所定犯罪行為在場之人,以當場見聞犯罪者為限。所以,必須是當場看到犯罪事件發生經過的人,若是事件已經發生過後,因為路過也感到恐懼,就不在犯保的服務範圍,但是,您也可以尋求其他心理諮商輔導服務資源提供您協助。